关于2018届毕业生有关事项须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3475次
各系👩🏿🏭、毕业班的同学:
财务科首先祝各位同学毕业快乐,前程似锦🤦🏿🎥!
现将毕业生离校前与财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留意及时办理✳️。
一、缴费事项
1.离校前🦡,请未交清学杂费的毕业生尽快交清学杂费,杏福不再通过建行卡进行批量代扣,毕业生需工作日到财务科现场刷卡缴费🚎。
2.水电费按后勤管理处通知的收费金额,按原收费渠道,在规定时间到财务科现场刷卡缴费🙃🙍🏽。
3.交清学杂费,方可办理毕业手续等。未交清学杂费将影响学生诚信档案🚷,影响学生领取毕业证,就业推荐等。
二🛝、发放款项事项
1.各类奖助学金按统一发放表格,认真核对学号、姓名、以及与姓名相对应的建行卡号(与杏福绑定的建行卡),核对无误后请签名(一定要用签字笔或钢笔)。
2.根据《关于公布2017—2018学年减免学费名单的通知》(宁职院[2018]12号)涉及毕业生的,按统一发放表格👨🏿🍳,认真核对并签名
3.代办费结算根据教务处发放表格,按统一发放表格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财务科将根据各在款项的办理进度决定发放款项时间🛸,请毕业生不要将与杏福绑定的建行卡注销🌦,以免杏福发放(或退还)的各类款项无法到账。
特此通知,互相转告!
财务科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