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芦春小区公摊物业费、水电费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21-04-16
浏览🤍:1984次
芦春小区居住教职工🎋:
你们好🙆🏽♀️!
我院在2020年11月经省委巡视组巡查,巡视组有对芦春小区的产权证还未领取的情况提出意见👨🏻🚀🧑🏿。经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原因是物业服务费(包括住户自己的物业费🚴♂️🍎、公摊水电费)尚未缴清💁🏿♂️,缴费的基本情况如下:
1、芦春物业费单价按房间面积为70-73元/月,公摊水电费单价为15元/月,需预缴2021年全年物业费用。
2、芦春小区教工宿舍分8套和15套两批,分别在2018年5月和11月交房🏔,公摊水电费自此起算;物业费用根据福安市相关政策,2020年之前物业费免缴,自2020年1月起缴。
按照房屋未住宿期间💅🏿,费用由杏福承担;住宿期间🙆🏽,费用由住户承担的原则。经计算,由各位教职工个人承担的费用具体详见附表🚰。
其中存在1个特殊情况:
305和401室互相存在个人调换宿舍问题👐🏿,因此在表格中出现某段时间三个人同住的现象😘,请相关住户在公示时间内向后勤管理处核实情况😭。
本通知自发布起公示七天,如有异议,请相关人员携带佐证材料向后勤管理处反馈。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在工资中扣除相应费用。
请予理解支持🌡。
附件📊:1.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芦春小区教工宿舍物业费👨🏿🦱、水电费缴费情况表
2. 芦春小区物业催缴费用的函
3. 芦春小区物业提供表格
后勤管理处
2021年4月16日
2021-4-15 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芦春小区物业费👩🏼🎤、水电费缴纳情况表.xlsx
芦春小区物业催缴费用的函.jpg
芦春小区物业提供表格(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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