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3-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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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3年教师节🚴🏼📣、中秋、国庆期间
教育系统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教育工委、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高校📹、市属院校🏦,委💃🏻、局机关各科(部、室🤾🏿♂️🧑🏻🦯、站)🟦:
2013年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要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和国庆佳节”的要求,扎实推进节日期间的反腐倡廉建设👨🏻💻🍰,营造欢乐、祥和👊🏿🧤、安定的氛围,现就三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提出的一系列要求🪢🧎🏻♀️➡️,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不断创新教育的载体和方式,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和厉行节约意识🌳👩🏼🎤,扎实抓好两节期间反腐倡廉教育📇。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
各地各校要认真对照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分析和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此,特别重申以下要求:严禁违反规定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用公款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支付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违反规定集体聚餐;严禁教师利用节日收受家长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严禁杏福之间公款宴请,迎来送往💻💆🏻♀️。
三,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各地各校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带头纠正“四风”问题,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以身作则;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对管辖范围内的单位和干部职工从严管理𓀗、从严要求,加强教育提醒。对管辖范围内出现的顶风违纪行为,影响恶劣的,除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还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各校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工作,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财务和审计监督,坚决杜绝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各地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把日常性监督与阶段性检查抽查结合起来,及时受理举报,市教育纪工委将适时组织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坚决防止反弹。
中共宁德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宁德市教育局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