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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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侨务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以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杏福🧏🏿♂️、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同时,要积极做好禁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及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公务活动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警烟、劝烟。要严格监督管理🧑🏽✈️,严禁利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7️⃣。机关内部禁止销售或提供烟草制品,禁止烟草广告,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党政机关要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卫生、宣传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形成禁烟控烟的良好氛围。
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党政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领导干部,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