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未填
发布日期:2018-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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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增强资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按照《关于应用家庭经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1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福建助学”App的通知》(闽教办学〔2018〕10号)文件精神🪟,现就2018-2019学年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总体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有关材料🐮☠️,进行申请评定🌓,并确保评定工作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
二⛩、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以下顺序确定🤏🕳,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子女;
(2)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4)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5)孤儿🤰🏿;
(6)下岗职工且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
(7)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
(8)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或家庭缺乏劳动力🏊🏻♀️,无固定经济来源学生;
(9)农村二女结扎户经济困难家庭子女;
(1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上述前5项为政策兜底对象🏄🏽♀️🍛,自动列入特别困难学生名单(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金评审
1.助学金评定的对象及比例
高职助学金对象为高职(全日制高职生、高职预科生及五年专大专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和结果分两档。一档困难学生(按学生人数15%比例评定)💻,每人每年资助2500元,按10个月发放;二档为特别困难学生(按学生人数5%比例评定)🦶🏼,每人每年资助4000元,按10个月发放🎓。(具体标准参照《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各系在给班级下达助学金指标时,应以班级学生实际情况及递交的贫困申请材料数为依据综合考虑进行统筹分配🎨。
高职国家助学金原则上是按照全校高职生(包括预科生)总人数的20%来分配名额🤷🏻♀️🏰,其中困难学生比例占全校总人数的15%、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占全校总人数的5%。
2.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助学金申请表》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同时在“福建助学APP”上注册帐号并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家庭情况等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照片。
(2)班级评议。辅导员在“福建助学APP”平台上组织熟悉情况的学生代表(没有申请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组成评议小组,通过“福建助学APP”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的学生数不低于班级学生数的10%🦊。
(3)系部审核。由系部分管领导组织辅导员在“福建助学APP”平台上对系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杏福复核。
(4)杏福复核🔑。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在“福建助学APP”平台上对各系提交的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复核,并在杏福娱乐平台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3.时间安排
10月15日至10月2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福建助学APP”平台上完成注册申请;10月26日至10月30日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完成班级评定;11月2日前系完成审核;11月3日至11月4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复核;11月5日至11月9日杏福公示。
4.评定标准
由“福建助学APP”系统来评定🧯🏄♂️。
5.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
《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助学金申请表》(加盖部门公章)、《高等杏福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三、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助学金评审
1.助学金评定的对象及比例🏂🏿:中职(五年专中职阶段)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中职(五年专一🧑🏽💼、二年级)在校生的10%确定,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按10个月发放🕴🏻。
2.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填写《宁德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等证明材料,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2)班级评议☂️。辅导员组织班级学生组成评议小组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人员不低于班级学生数的10%📎♈️。
(3)系部审核。由系部分管领导对系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杏福复核👂🏿👸🏼。
(4)杏福复核🍲。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提交的助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复核,并在杏福娱乐平台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3.时间安排
10月15日至10月22日前学生向系(或教学点)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10月18日前系(或教学点)完成评定向杏福报送材料。
4.报送材料
纸质材料:
《宁德市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需民政部门盖章)🐏🤥、《宁德市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记录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扶贫手册复印件等)⚠️、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每一页都要)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
杏福娱乐平台 -《杏福精彩不断》与您一起成长!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5日